學會部主要職責:
按照《社會團體登記管理條例》,負責對所屬市級科技類學會、協會、研究會等社會團體進行監督管理,指導高校、企事業科協工作;負責綜合性重要學術交流的組織協調工作;指導有關學會開展學術交流、科普活動和企業學會協作,服務創新驅動發展;負責學會繼續教育工作的規劃和管理;負責有關學會學術類期刊的業務指導和管理工作;承擔市政府委托的自然科學優秀學術成果的評審;負責擬訂市科協系統國際科技交流合作規劃和工作計劃,負責與國外對口組織的聯絡工作;為科協系統開展國際活動提供信息、資料,疏通渠道;承辦有關外事聯系、申報等工作;參與組織國際科技貿易展覽;參與引進海外智力等工作;發展與香港、澳門特別行政區和臺灣地區科技界及海外科技團體、科技工作者的民間交流和聯系。